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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区政法工作“阳光”心理咨询室揭牌仪式在临沂高新医院举行

发布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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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临沂高新区政法工作“阳光”心理咨询室揭牌仪式在临沂高新医院举行。高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主任黄龙振、副主任刘奕君,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欣永,山医集团医院管理专家委员会副主席靳清汉、山东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兼临沂高新医院董事长刘禄明、临沂高新医院院长丁育红,高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临沂高新医院受聘心理咨询专家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仪式。会议由山东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兼临沂高新医院董事长刘禄明主持。

临沂高新医院院长丁育红介绍医院发展现状并致欢迎辞。丁育红院长首先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她指出,医院将不遗余力地支持“阳光”心理咨询室的建设与发展,持续增强团队的业务能力,借助“引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业务技能建设,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进程,创新服务模式,针对不同服务群体构建“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的医疗保障,充分发挥“阳光”心理咨询室的效能,为高新区民众的心理健康服务贡献力量。

高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主任黄龙振做重要讲话。黄龙振主任指出,高新区政法工作办公室与临沂高新医院联合成立临沂高新区“阳光”心理咨询室,其意义重大,既体现了高新区司法行政机构对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为工作创新改进提供支持,也彰显了临沂高新医院的担当。未来,区政法工作办心理咨询师要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围绕提高社区心理矫正效果,定期邀请专家培训,提升“阳光”心理咨询室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推动矫正工作深入乡镇司法所与矫正人员一对一咨询疏导,为其架起心理沟通桥梁,助其重获自信、重塑阳光人生。

山医集团医院管理专家委员会副主席靳清汉做重要讲话。靳清汉副主席代表山医集团对高新区政法工作“阳光”心理咨询室的揭牌表示祝贺与感谢。他强调,此次揭牌仪式体现了高新区管委会对相关工作的重视,贯彻了健康优先理念和卫生工作方针,契合健康促进法内容,是结合社会现状的有益举措。同时对医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构建、培育和管理心理卫生精神服务团队,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激发团队积极性,确保团队健康发展,能够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服务;二是要健全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和岗位责任制。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心理咨询服务能够持续、规范、标准化地开展,满足有心理障碍倾向人群的需求;三是要在做好传统面对面咨询服务的同时,拓展多元服务渠道。包括建立咨询热线电话,在医院网站上开辟心理咨询热线、邮箱,建立微信公众号以及特殊需求服务人群微信群,使咨询服务更加便捷、及时、高效,全方位覆盖服务对象;四是要在提供细致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对咨询者的隐私保护制度,同时建立咨询者信息电子台账,定期对咨询信息进行分析、统计和总结。

此次揭牌仪式标志着我院在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今后,我院将以此次挂牌为契机,在各方协作下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服务品质与专业水平,大力推动“阳光”心理咨询室高效运行,切实为民众排忧解难,促进高新区社会和谐稳定、民众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升。